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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题名/责任者:
- 论法学思维的三种模式/(德) 卡尔·施密特著 苏慧婕译
- 出版发行项:
- 北京:中国法制出版社,2012
- ISBN及定价:
- 978-7-5093-3399-0/CNY20.00
- 载体形态项:
- 113页;21cm
- 丛编项:
- 西方法哲学文库;20
- 个人责任者:
- 施米特 (Schmitt, Carl), 1888-1985 著
- 个人次要责任者:
- 苏慧婕 译
- 学科主题:
- 法学-研究
- 中图法分类号:
- D90
- 相关题名附注:
- 德文题名取自书中
- 责任者附注:
- 责任者 (Schmitt) 规范汉译姓: 施米特.
- 提要文摘附注:
- 施密特关于法学思维类型的思考,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区分了决断论与规范论两种对立的思维类型、第二个阶段则是书有关法学思维三种划分。他认为,所有的法学思維都必然从规则、决定与具体的秩序这三个最终概念中选择其一、并延伸由所有其他的概念。他认为,特定的思维模式与特定的政治处境相关联。本书著于1934年,施密特在纳粹政权之下。那么,三种模式的论说是否构成纳粹政权的法学新思维?或者两者最多不过是貌合神离?这些问题必定充满争议。为此,我们必须透过那些与纳粹思想有亲缘性的文字的表面,去探测它们自身的深层逻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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